中文在线诉天津人行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原告:北京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天津人行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审判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侵犯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 涉案作者和作品:鲁智《你为什么是穷人》 案情回放: 2002年5月,鲁智以笔名“古古”出版了《你为什么是穷人》一书。 被告天津市人行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辩称:首先,从网上看被告并非为本案适格的主体;其次被告并非提供赢利性的相关下载功能;再次,被告的行为并未给原告造成著作权侵权,并且其他的网站对原告的作品早已进行下载及转载,故被告并非侵害人。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经作者鲁智合法授权,应享有涉诉作品即《你为什么是穷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对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追究的权利。被告在其所属的人行道人力资源网上对公众提供浏览和下载涉诉作品的服务,其行为并未经过作者鲁智或者原告的同意及授权,亦未向原告支付报酬,应属侵犯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故被告应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的责任。 判决: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责任编辑:bianj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