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COAPU新知首页 >> 业内要闻 >> 韩国版权代表团访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韩国版权代表团访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010-02-03 09:14:46  作者:bianji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0  文字大小:【】【】【】 评分等级:0

    2月1日下午,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事务官全炳和、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组长李正宰、金朱碩等,在韩国信息认证公司、韩国圣公会大学、韩国祥明大学、延边大学等机构代表的陪同下,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了访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中华版权代理中心副主任魏红会见了全炳和一行。


    魏红副主任首先向韩国客人介绍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中华版权代理中心的版权服务职能以及历史沿革、组织建构、业务体系等情况。 索来军副主任就版权认证制度在中、韩两国的法律依据与韩国客人交换了意见,他表示中国的版权认证制度自1994年开始,重点放在权利核实方面,选择了一些拥有权利相对集中,且权利种类较多的机构进行认证合作,如国际唱片协会、美国电影协会、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等,版权认证制度在建立初期对核查作品授权的真实性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面对数字网络环境的挑战,也需要进行必要的改进,这方面需要与包括韩国在内的国际同行进行深入探讨。


    韩方介绍了韩国建设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和构建著作权交易所的有关情况。韩方指出他们正在积极谋划建设整合韩国数字版权资源并对其进行授权管理的网络平台,该平台含收费和结算功能,如果其在韩国获得成功,就有可能推广至海外使用,韩方特别希望能够看到该系统在中韩两国数字作品版权管理和交易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谈结束后,韩国客人参观了CPCC版权登记大厅以及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中心办公室、音乐影视事业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见。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coapu.org/coapu/newknowledge/2010/0203/content_1136.htm

责任编辑:bianji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评论 0条评论  发表/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投诉咨询电话:010-51666587 投诉信箱:coapu@chineseall.com
Copyright⊙2005-2006 coapu.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8009851号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号码:1101081499
本网版权属COAPU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有转载需求的用户可直接与coapu@chineseall.com联系。